本縣各戶政事務所今(113)年度國定連續假期(一)農曆春節(2月8日至2月14日)。(二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月4日至4月7日)。(三)端午節(6月8日至6月10日)。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,如有指定結婚生效日於連續假期者,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